7月23日,陜西發改委發布《關于調整陜西電網分時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規定,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的工商業用電及農業生產用電分時電價每日分為高峰、平段、低谷三個時段。
高峰:16:00-23:00;
低谷:0:00-6:00、11:00-14:00;
平段:6:00-11:00、14:00-16:00、23:00-24:00。
迎峰度夏(冬)期間,對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的工商業用電實施尖峰電價:
夏季7月、8月尖峰時段為每日19:00-21:00;
冬季1月、12月尖峰時段為每日18:00-20:00。
浮動比例方面:
高峰時段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上浮70%;
低谷時段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下浮70%;
尖峰電價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上浮90%。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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