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北京經信局在官網發布了《關于2025年度北京市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項目申報的補充通知》。根據《補充通知》,截至9月29日,2025年度北京市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項目申報工作已結束,鑒于“4-1 10米以上燃料電池客車”等個別項目無聯合體申報,對無申報的示范項目進行調整為“2-3 12噸以下燃料電池汽車中輕型載貨汽車”,并進行補充申報。

主要調整內容包括:
示范應用項目“4-1”為城市客運場景,截至申報截止日,該項目無聯合體申報。按照“規模與期限不變、場景與車型調整”的原則,結合京津冀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示范實際情況,對無申報的項目進行調整,具體如下(調整后的示范項目詳見附件1):將原項目“4-1 10米以上燃料電池客車 企業單位班車通勤及旅游接駁 20輛 2024.08.12-2025.12.31”調整為“2-3 12噸以下燃料電池汽車中輕型載貨汽車 生鮮商品配送(服務商超、批發市場等) 20輛 2024.08.12-2025.12.31”。
本次補充通知僅針對調整項目“2-3”進行補充申報,不影響其他未調整項目的實施。

微信客服
微信公眾號









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