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安徽省合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合肥市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規范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及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意見建議的公告。
文件明確,明確配儲標準。
依托存量負荷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在黃色區域原則配備不低于裝機容量50%、2小時新型儲能設施,在紅色區域原則配備不低于裝機容量100%、2小時新型儲能設施,儲能裝置應隨光伏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運,與新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在同一受限接入層級內的新型儲能租賃容量視同配建容量。與新增用電戶在同一用地紅線內的新建全部自發自用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不受可接入容量限制。
征集日期為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6日。
原文如下:

關于公開征求《合肥市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規范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及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意見建議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能發新能規〔2025〕7號)和《安徽省能源局關于貫徹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25〕4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市發展改革委牽頭起草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及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人士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建議,反饋截止日期為2025年11月16日,來信請注明來文單位、個人及聯系方式:
1.電子郵件:hfsfgwxnyc@163.com,郵件標題請注明“《關于進一步規范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及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字樣;
2.通信地址:合肥市蜀山區東流路100號市政務中心B座1206室(合肥市發改委新型能源發展處),信封上請注明“《關于進一步規范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及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字樣。
3.通過本網站調查征集欄目直接留言。
聯系方式:合肥市發展改革委新能源處,0551-63538162
附件:
附件1:合肥市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規范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及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doc
附件2:起草說明.doc
合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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