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公示符合《關于做好進一步推動氫能全產業鏈發展及推廣應用相關激勵政策兌現工作的通知》(川經信辦函〔2025〕272號)申報方向和有關要求的項目,包括1項加氫基礎設施項目,3項氫能應用場景項目,以及13個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車型,共510輛氫燃料電池汽車。公示期為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24日。



此次推廣應用激勵兌現申報方向為:
1.加氫基礎設施建設獎勵。支持在化工園區外建設制氫加氫一體站,對日加氫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的固定式加氫站和制氫加氫一體站,按照單站建設固定投資額(不含土地費用)的30%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降低用氫成本獎勵。支持有條件的市(州)出臺降低用氫成本的措施,省級財政按市(州)支出的50%給予單個市(州)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的獎勵。
3.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鼓勵整車企業與燃料電池系統等零部件企業形成聯合體,共同研發制造和推廣應用氫燃料電池汽車。支持聯合體牽頭企業所在市(州)參照財政部等五部委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獎勵積分評價體系標準對氫燃料電池汽車的研發制造和推廣應用給予一定獎勵。
4.氫能應用場景打造。鼓勵有條件的市(州)全域推進氫能設備更新。建設氫能應用場景,對推廣使用高端氫能裝備和設備、打造氫能監控平臺的場景,按照設備投資額的30%給予單個市(州)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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