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國家能源局福建能源監管辦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以違反電力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對時代儲能(霞浦)科技有限公司進行行政處罰,罰款10萬元。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三)第(四)和第(六)項、第一百零一條第(四)項、第一百零二條。


資料顯示,時代儲能(霞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注冊資本9000萬元,經營范圍:發電、輸電、供電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由時代儲能(福建)科技有限公司100%控股。

企查查顯示,時代儲能(福建)科技有限公司是由國網綜合能源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洲合眾(北京)投資有限公司及寧德晨道新能源產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共同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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