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能源局發布《關于做好2025年新能源項目回收指標再分配的通知》。
《通知》表示,2025年11月,自治區能源局印發《關于調整部分新能源項目建設內容的通知》(桂能新能【2025】438號),對部分未開工、未按期建成或不能按原規模建成的新能源項目回收了建設指標。根據有關政策要求并結合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經研究決定對回收指標進行再次分配。
本次再分配新能源項目規模共390萬千瓦,不限定風電、光伏項目類別,由相關市根據項目可行性和成熟度擇優安排。
詳情見下: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做好2025年新能源項目回收指標再分配的通知》(桂能新能〔2025〕470號)有關要求,我委組織開展2025年南寧市陸上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工作,經項目申報、第三方機構審核、專家評分等程序,形成《2025年南寧市陸上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評分結果表》,現予以公示。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在公示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委反映(信函以到達日期郵戳為準)。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做好2025年新能源項目回收指標再分配的通知》(桂能新能〔2025〕470號)有關要求,我委組織開展2025年柳州市陸上風電項目申報并會同相關部門開展競爭性配置初審評分工作。現將評分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在公示發布之日起3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委反映(信函以到達日期郵戳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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