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天洋新材(603330)發布關于董事長/法定代表人、部分董事離任暨補選董事的公告。公告稱,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董事會下設專門委員會委員李哲龍先生、董事/董事會下設專門委員會委員馮延昭先生遞交的書面辭職報告。
因工作調整,李哲龍先生申請辭去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董事會下設專門委員會委員職務,辭職后李哲龍先生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馮延昭先生申請辭去公司董事、董事會下設專門委員會委員職務,辭職后馮延昭先生仍在公司擔任人力資源及行政負責人職務。
一、提前離任的基本情況

二、離任對公司的影響
(一)關于董事長離任未履行完的承諾及保障措施
2024年6月21日,李哲龍先生作為公司當時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就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清算前,剩余未出售股份變現后金額若低于員工參與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的本金金額21,519,766元,做出差額補足承諾并向公司匯入保證金1,300萬元,保證該保證金金額不得低于參照2024年6月30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盤價測算的其應當承擔的差額補足款項,且在員工持股計劃清算前,如前述保證金金額連續5個交易日均低于按照公司股票收盤價測算的其應當承擔的差額補足款項,李哲龍先生承諾將繼續追加保證金金額,直至保證金金額高于前述測算的差額補足款項。具體詳見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發布的《關于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45)。
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李哲龍先生向公司匯入的保證金金額連續5個交易日均不低于按照公司股票收盤價測算的金額,故李哲龍先生未觸發向公司繼續追加保證金金額的承諾內容。
公司將繼續關注公司股票價格走向,跟進差額情況直至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剩余股份售出及清算完成。
(二)關于離任董事的交接安排
根據《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公司章程》相關規定,在公司股東大會選舉產生新任董事之前,以上辭任董事將繼續履行公司董事及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成員職責。
鑒于新任董事長/總經理選聘尚需經過相應的法定程序,為保障公司的正常運營和公司治理平穩過渡,李哲龍先生將繼續履行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職責直至公司完成新任董事長/總經理選聘及法定代表人工商變更登記之日止。
公司董事會對上述人員擔任公司董事期間的勤勉工作和對公司發展所作的貢獻,表示誠摯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謝!
三、補選董事情況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名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的議案》。經控股股東常州百瑞興陽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的推薦及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資格審查合格,提名茹正偉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提名毛曲波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任期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
茹正偉,男,1975年8月生,中國國籍,香港居民,DBA博士,機械電子、金融學專業,國家級科技創業領軍人才。1999年9月至2001年3月,任常州市武進百興塑膠制品有限公司業務經理;2001年4月至2020年11月,任百興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2020年12月至今,任百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2007年9月至今,任常州百佳年代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現任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理事、中國光伏協會標委會委員、常州市新材料產業商會會長、常州市工商業聯合會(總商會)執行委員會副會長。
茹正偉先生為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間接持有公司20,853,542股股份;除上述情況外,與公司的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股5%以上的股東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上海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毛曲波,男,1966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大專學歷,經濟管理專業。2001年4月至今,任百興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總監;2017年9月至今,任常州百佳年代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毛曲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上海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天洋新材作為一家科研創新型企業,在制膜領域以及環保粘接材料領域擁有核心技術,致力用環保的粘接技術替代傳統的溶劑粘接技術,并于2020年經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審核通過,被認定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公司子公司煙臺信友被認定為山東省、煙臺市的專精特新企業。公司目前的業務涵蓋了光伏材料、家裝新型消費建材、電子膠黏劑材料以及熱熔環保粘接材料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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